致高新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儿童)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但参保登记仍由社保部门负责。
为确保您的孩子能够正常缴费,现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各位家长于2019年11月20日前缴费完毕:
一、参保登记有关事项:
1、为确保年满18周岁学生能够享受学生优惠缴费标准,无论户籍所在地是否属高新区,高中学生均需在学校户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告知方式缴费。个人原因不随学校户参保的,请提交书面说明意见。
2、户籍所在地不属高新区但在高新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的学生,为便于在高新区享受医疗保险政策,需在学校户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告知方式缴费。个人原因不随学校户参保的,请提交书面说明意见。
3、户籍所在地属高新区且在高新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的学生,为便于享受村集体补助、避免重复参保登记,属村集体户的请随村集体办理参保登记,并按照告知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户籍在社区或虽在村居但不属村集体户的请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园区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并按照告知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4、在学校户参保缴费的学生毕业后,原毕业学校将为孩子办理参保中断,为保障您的孩子正常参保缴费,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新入学的学校为您的孩子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方式有关事项:
1、在学校户参保登记的学生,请按以下方式缴费:
(1)微信关注“山东税务”公众号,点击“微信办税”- “我”-“登录”-“自然人登录”进行登录。自然人新用户点击“注册”,注册新自然人用户。登录成功后,进入界面提示“请先实名验证”,请按提示完成实名认证。
(2)登录后选择“社保费”模块,点击“居民医疗”。点击“增加人员”,添加缴费人,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可以录入多个缴费人,人员管理可以选择和删除人员。选择要缴费的人员,核对好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
(3)选择人员后进行缴款选择“缴费档次”和“微信支付”,点击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确认缴费。
(4)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社保查询”和“证明开具”,输入姓名、缴费日期等条件可以查询社保费缴纳情况。(注:社保费缴费查询需在缴费成功1个工作日后才能查询,缴费证明需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才能打印。)
2、不在在学校户参保登记的学生,请按照村集体或社区告知的缴费方式缴费。
如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四宝山街道办事处人社所:0533-2341102
地址:柳泉路新王南社区
宝山生态科技园区人社所:0533-3987053
地址:鲁泰大道127号
保税物流园区人社所:0533-3780120
地址:原卫固镇政府1楼110室
高新区人社服务大厅综合窗口:0533-2326102、2326103
地址: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二楼人社大厅
高新区税务大厅城乡居民社保窗口:0533-2326175
地址: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B座二楼税务窗口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