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慧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之后,又一部全面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主体、内容、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集中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前段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已经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集中开展了《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集中清理,市及部分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相继组建运行,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7月1以后,《行政许可法》将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不仅要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而且要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这部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清理的后续工作。我市的行政许可清理结果经省政府审查同意后,要把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汇编成册,明确许可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许可条件、许可程序、许可期限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同时,要注意抓好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的后续监管工作,及时跟上配套措施,确保管理上不出现脱节。三是认真推行《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各项工作制度。听证制度、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不予行政许可说明理由制度、招标拍卖制度等,都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要在市、区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所有有行政许可职能的机关中全面推行上述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的备案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检举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统计制度等,及时纠正《行政许可法》实施中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正确的落实。四是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杜绝一切审批过程中的“体外循环”和“两头办理”等现象,确保行政服务中心依法行政和规范运行。
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结合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体公务员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努力把各级政府建设成为阳光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和绿色城市,实现“两提前、一率先”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