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对农业普查试点工作的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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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近日,高青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镇普查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对近期农业普查工作进行调度,并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各镇及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农业普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制定好普查方案及工作流程,以确保普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二是为搞好县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各镇要抓紧做好“四落实”工作,逐步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并从有关部门搜集、整理与农业普查相关资料,分析研究农业普查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三是各镇确定农业普查试点培训业务骨干,并上报县普查办,于8月下旬参加县级农业普查试点培训工作。四是各镇要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2006]19号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对农业普查前期工作搞好自查,将自查情况报送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普查办近期将做好备查工作。(县统计局 杜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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