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有效化解计量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县质监局接到消费者举报,投诉我县某加油站的加油机计量不准确,涉嫌短斤少两,要求处理。群众的事情无小事,接诉后,县质监局立即组织执法稽查人员和计量检定人员前往核查处理。经现场检查,该加油站的加油机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加油机各部位铅封完好无损。随行的计量检定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加油机进行了现场检测,其加油计量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未发现计量作弊行为。
现场检查结束后,县质监局及时将现场核查情况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积极化解纠纷,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得到了举报人的认可理解,并对质监局快速高效的服务表示感谢。
在此,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有的司机朋友以汽车行驶公里数、油箱容量和油量表来判断加油机给油是否足量的判断方法是不科学的。机动车使用说明中所称的油箱容积往往指安全容量,而不是油箱的最大容量,汽油有发挥性和膨胀性,为了安全考虑,一般标注的盛油容积是总容积的80%至90%,所以实际可加油量往往会大于理论油箱容量。另外,机动车上的油表指示只作为油量的参考,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消费者加油时要先观察加油机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根据标志上的日期判断加油机是否在计量有效期内;加油前要确认油量、金额显示屏是否已归零;加油后应及时核对加油的数量和金额,并索取***。如发现使用的加油机未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志、破坏铅封、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情况或拨打“12345”进行投诉,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通讯员:高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