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民文明行为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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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拥挤插队;不大声喧哗;不损坏公物;不乱涂乱画;不占用盲道;不破坏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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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8:12: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