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九年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优化全区卫生人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见附表)。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专科、本科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临淄区常住户口或临淄籍生源、按照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限山东省户籍或生源);
5、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生需具有国家就业计划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报到证;
6、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它要求。
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我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缴费时间:2010年1月7日至1月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山东化工专业人才市场
具体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登录山东化工人才网并打印《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计划填写《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在《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报考人员持填写好的《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4、现场缴费:笔试考务费40元。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带相关证明可免交报名费和面试费。
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家庭、低保家庭毕业生,携带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区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办理免费手续。
5、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
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6、请考生于2010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凭身份证、缴费单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按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等证明材料,超过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 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6分。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出具区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按医疗(含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病理等)、检验、护理、药学专业四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
上午 8:30—11:0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聘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请登录山东化工人才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其它岗位进入聘用考核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聘用计划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报名资格复审等全面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最新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审核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卫生、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人事关系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期内享受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7220357(区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7181093(区卫生局办公室)
7223131(区人事局录用流动科)
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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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 2009年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 2009年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 2009年临淄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岗位归类表.xls
临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