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司法局三举措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博山、平安博山”建设,博山区司法局按照博山区全面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不断拓宽思路,创新理念,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切实增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效性。
多方配合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龙头,镇街司法所调解室为主导,村级调解室为基础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宽领域的调解工作网络,筑起矛盾预防第一道防线。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承担全区重特大疑难纠纷的分析研判和组织化解,同时设立专门窗口承担受理、分流和引导职能。10个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调解工作室,聘请1至2名专职调解员,受理并承担镇街一级疑难纠纷。村级调处平台以矛盾纠纷排查、本村居一般纠纷化解、信息预警上报为主,承担着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哪里矛盾纠纷多,化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要求,前移调处阵地,在矛盾纠纷频发多发的领域,设立派驻调解室,派驻专职调解员。自2016年3月初开始,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室、在区群众工作部和区检察院设立访前调解室、在法院和基层法庭设立诉前调解室;在派出所、司法所设立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区已设立医疗纠纷、劳动保障、交通事故、消费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室9个,逐步构建起纵向互动、横向结合的大调解体系,各部门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整合资源打造专业化矛盾纠纷调解队伍。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全区选聘了首批1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已派驻到区法院、基层法庭、8个派出所和3个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第二批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吸收有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热心于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和部分专业人员成立了“阳光调解”志愿服务团,并按各自特长分为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6个调解小组,在各镇街也都成立了镇级“阳光调解”志愿服务团,目前志愿服务团成员已达102人。从全区抽调28名执业律师组建了律师资源人才库,并将律师派驻到各调解室,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助派驻单位处理信访等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成立行业性专家人才库,组建了由54名执业医生参与的医患矛盾纠纷专家人才库,为相关案件调解提供技术支持。4月份以来专职调解员调解案件97件,律师参与调解案件62件,“阳光调解”志愿服务团调解案件135件。
夯实基层基础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建设标准完成了镇街和专业性调解室建设。为每个调解室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等必备设备,各种制度规范上墙,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投资10万余元在全区建设了远程网络调解视频系统,实现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镇级司法所的视频对接。通过视频连线打通了基层司法所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绿色通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或者当事人有疑难纠纷需要法律咨询时,均可以利用视频系统实时与中心值班律师或“阳光”调解志愿服务团成员对话,为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便利。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所有调解员上岗前都接受一次岗前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有助于提高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为今后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