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将对半年环保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为加强2014年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检查督导,强力推进各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张店区决定于6月16日至23日对各镇、办需6月30日前完成的环保工作任务进行督导考核。
区政府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张店环保分局等部门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的方式对环保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组要严格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近期部分突出环境问题限期办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市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严格标准、落实责任、逐项对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与督导任务,确保全区2014年度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任务稳步快速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