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严禁公款送月饼节礼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
近日,张店区纪委印发《关于重申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通知再次强调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一律零容忍,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纪律规定。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严禁公款购买商业预付卡购物卡、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土特产、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向下级单位和服务对象摊派转嫁费用、严禁其他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对贯彻落实纪律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通知特别强调,对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从严处理,实行“零容忍”。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和媒体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营造监督氛围。区纪委公布举报电话:0533-12388,2869840;举报网站:http://www.lzzd.gov.cn。
区纪委指出,中秋节、国庆节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节点,是对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考量,也是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关键时期。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对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意识。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各级纪检督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