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园街道扎实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宣传。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 充分利用宣传栏、杏园网站、《今日杏园》、宣传单页等媒体,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弘扬传统美德,营造辖区内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对具有辖区常驻户口且居住在辖区年满60周岁老年人中的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低保特困老年人、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优抚老年人、半自理或不能自理且子女残疾(三级以上)无人照顾的老年人、80周岁以上省内无子女照顾的空巢老年人,根据本人申请,经认定后,给予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或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其补贴由养老服务机构与政府结算。
三是积极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体系。办事处对养老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严格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申报程序,截至目前共计33人申报,其中,半自理低保特困老年人16人,不能自理低保特困老年人9人,半自理且子女残疾(三级以上)无人照顾的老年人2人,80周岁及以上省内无子女照顾的空巢老年人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