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金山镇召开村(居)纪检委员培训工作会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村级纪检组织处在农村工作一线,直接面对群众和党员干部,是农村“微权”最基层、最直接的监管力量。金山镇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村干部在“微权”方面违纪问题的发生。
为推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下沉至基层党支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内容,明确村(居)纪检委员职责,更好推进纪检委员带头遵纪守法,3月23日,金山镇召开村(居)纪检委员培训工作会。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苏群利同志主持会议,镇村纪检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苏群利同志分别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十九大以来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方向、以及加强党内监督和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等规定要求作了解读和辅导。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村(居)纪检工作提出要求: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尽职履责,协助村(居)书记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圆满完成镇纪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此外要严格对党员会议、村“两委”会议和群众代表会议监督做到事无巨细、如实记录。
通过集中培训,各村级纪检委员进一步明确了自身职责定位、权利义务、监督范围和下一步工作方向,深化了纪检委员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提升了业务素质,拓宽了履职途径和工作手段,初步解决了农村纪检委员“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为进一步延伸基层纪检监督网络,打通纪检监察工作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