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继续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县被确定为国家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县,2017年我县共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200名(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50名),培训对象原则上是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和学习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和农业企业负责人,2017年共投入财政扶持资金60万元。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为我县培养造就一批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讲诚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力基础和保障。 |
信息编发:县府办信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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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15:22: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