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农村宅基地出台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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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了依法保护国家和农村土地权益,正确引导农民合理建设住宅,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济阳县自今年10月份开始,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全县农村住宅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治活动。整治标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住宅用地确权面积标准为264平方米,超出部分应与村委会签订退回合同,无法退回的,超面积部分实行有偿使用。本次清查整治后,村民所持有的建国以来至1999年1月1日前的《所有权状》、《土地执照》、《土地使用证》、《人民公社集体土地房产所有证》、《房产执照》、《股权证》等证件,在济阳县农村不再作为宅基地权利人依法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利的法律凭证。
副县长周坤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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