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2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芜市2012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开展 慈心一日捐活动,结合高新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此项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扶贫济困、震灾助残、安老救孤、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坚持领导带头劝募、舆论宣传发动、重点企业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慈善工作思路,开创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捐赠对象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四、捐赠标准
原则上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机关事业单位掌握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及高级以上职称干部职工不低于500元,科级及中级以上职称干部职工不低于200元,一般工作人员不低于100元,招聘人员不低于50元。生产和经营性企业(包括股份制和民营企业)除职工捐赠一天的收入外,盈利单位提倡捐赠一天的利润。
五、捐赠时间及组织安排
2012年5月1日5月31日为集中捐赠时间,管委会各部门及各派驻高新区各部门由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鹏泉办事处机关及各村居、社会各界人士、教育及卫生院由办事处组织实施;各企业及职工个人由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组织实施。
六、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
全部募捐资金拟由鹏泉街道财政所负责接收并按规定上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募集的慈善基金主要用于抗震救灾及夕阳扶老、朝阳助学、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爱心复明、助残工程等项目。
活动结束后,鹏泉街道将募集的资金及使用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