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曝光台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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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2020年4月13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为切实落实该《意见》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10月份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曝光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李良(高新开发区良仔快餐店) |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19000元 |
黄秀波 |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19000元 |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管部
2021年10月19日
编辑: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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