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科技局关于招募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各镇办、县直部门、企业:
为贯彻科技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开展基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重要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科技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结合济阳发展实际,全面启动了科技特派员工程。为成功开展此项工作,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示范工程”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科教兴县战略,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以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业产业化为目标,引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努力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和农业专家大院的培育和建设;推广良种、良方,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化、农产品标准化、都市农业化进程。
二、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一)选派对象范围: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科技人员(兼职);离退休的科技人员;高校、院所与我县开展科技合作的专家和科技人员;当地农村的农民技术人员。
(二)选派对象的主要条件:思想政治表现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专业特长、专门技能和专业知识;年龄在35-60岁之间,身体健康。鼓励各镇办推报本辖区内农业技术人员。
(三)选派形式。遵循“双向选择、按需选派”原则。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和科技特派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责任心、专业特长、业务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经验,实行双向选择,找准科技特派员与农村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在选派人员规模和范围上,尽量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
(四)报名须知。报名者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科技局报名,截至时间为2008年8月31日。报名人员经县科技局审核后,择优推荐,报县政府批准。招募产生的科技特派员,由市科技局颁发“济南市科技特派员”聘书。
(五)选派去向。选派去向重点是:农业产业化示范村;农产品生产基地村;有发展项目且农民急需科技的乡(镇)、村;各类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乡镇和农业专家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农业类中介组织等。
(六)服务期限。科技特派员下村服务期限,根据实际需要而定,一般1-3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情况对不胜任的科技特派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三、科技特派员享受的待遇
(一)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每月给予500元补助。
(二)建立科技特派员奖励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电话:84232727
地址:济阳县政务中心科技局1003室
济阳县科技局
200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