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召开了2009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近日,市安监局召开了2009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安监所(安办)所长(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章丘市关于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办理及市场安全管理工作,调度了打击非法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第二、三阶段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安排。大会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09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自即日起至12月20日结束,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各零售业户可到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安监所(安办)咨询和办理申请相关事宜;二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为55天〔即:2009年1月1日(农历腊月初六)-2009年2月24日(农历正月三十)〕,其中,2009年1月1日至13日为烟花爆竹购进期、2月20至24日为烟花爆竹回购期,购进期和回购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销售活动;三是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严格按照审批条件做好零售业户的初审工作;并与通过审批业户签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责任书》,严禁各零售业户在禁销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和销售禁销品种规格及非法产品;三是加强日常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