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发挥牵头作用规范墓地建设
公墓建设和管理与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市民政局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的方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相关责任单位一起,确保公墓建管工作有效落实解决,推进我市公墓建设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为突破口,倡树良好的社会风尚
着眼推进城乡殡葬一体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该局坚持节约用地、文明生态、依法审批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行生态化改造。
科学规划。提出并起草《章丘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和《章丘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本着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祭奠的原则,按照近郊镇街道、平原地区和边远地区三个层面,指导各镇(街道)因地制宜的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改变现有公墓“小、散、乱”的现状。
严格审批。遵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精神,严把审批关,理顺管理体制,实施村级申请,镇级核查,住建、国土、环保、林业相关部门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促使公益性公墓严格按照规划和审批要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设立公益性公墓奖励专项资金,扶持公益性公墓快速发展、健康发展。
强化监管。民政部门主要职责就是搞好管理协调,做好骨灰堂、公益性公墓审批与具体业务指导工作。与国土、环保、物价等相关部门一道,加强对用地、绿化、价格、规章制度等事项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平稳有序的运行。培训管理人员,提高服务水平,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以综合整治为着力点,实现对规范公墓管理的强势推进
近年来,我市私建坟墓滥埋乱葬现象、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公墓情况较为严重。按照民政牵头、属地管理的原则,该局将加大滥埋乱葬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热点,营造社会和谐文明,树立文明安全的殡仪新风。
对乡村滥埋乱葬实施综合整治,推进平坟还耕。受旧的丧葬陋俗的影响,许多镇(街道)耕地、林地、公路沿线、景区内坟头有增无减。我们将把平坟还耕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局领导联系镇(街道),机关干部联系村,开展平坟还耕情况全面排查。集中人力物力,对耕地、林地内新增坟头坚决予以平整,遏制坟头占用耕地之风。同时,强化骨灰***管理,建立健全从骨灰领取到骨灰安放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体制,规范公民骨灰安葬行为。
对重点区域实施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大量土地被企业和单位征用后,墓地规划建设滞后,很多就近迁移至公路绿化带、风景区内,大大影响了我市的对外形象。以经十东路、世纪大道、济青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为整治重点,采取深埋、平整、迁移等形式强化治理,改善我市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对非法公墓实施综合整治,维护公墓秩序。据不完全统计,现有较大型的非法公墓30处以上。一方面,该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勒令其限期整改,进行清理整顿,办理合法手续,促进规范运行,实现合法化;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非法运行拒不整改的公墓坚决予以取缔,维护群众权益和公墓环境。
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加强公墓常态化管理
按照市“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要求,该局将坚持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从发展的大格局中找差距,从具体工作中找差距,推进公墓建设和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普惠广大群众。
加强企业管理建设。南陵园公墓是我市唯一合法的经营性公墓。作为该局的下属单位,该局将加强对南陵园公墓的常态化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素质,提升做到合法从业,守法经营;注重墓区环境建设,做到绿化、美化、硬化、园林化,达到安葬、悼念、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的指导,将殡葬改革和生态墓地建设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殡改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破除封建迷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清明时节等时机,倡导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丧葬好风气。
探索公墓建设模式。以生态式、园林式、环保式为建设方向,加大公益性公墓绿化、美化的投入,实现公墓建设模式的创新和环境效益的创新。同时,在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我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实现困难群众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