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二次环评公示
山东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山东师范大学编制《章丘市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09年1月评价单位已经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环评特对章丘市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环评进行网上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章丘市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位于章丘市化工产业园区内,魏家村西北1.65km处,西邻章齐沟,周围800m范围内无村庄等敏感点。设计规模6万m3/d,其中回用水规模2万m3/d。污水处理厂工艺采用A/A/O工艺。全厂劳动定员33人,总征地面积100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同时建设。项目总投资107***.47万元人民币,其中污水处理厂投资6543.13万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2169.54万元。预计2010年建成运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象主要是章丘市化工产业园区内企业的废水及来自园区内居民和公共建筑的生活污水,企业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废水排放量为4万m3/d,通过章齐沟排入小清河。拟建项目投产后,园区企业废水排入拟建工程进行处理,减轻了废水对章齐沟和小清河的污染程度。
2、施工期: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建材和弃土运输产生的扬尘及交通噪声、水泥、石灰等建材堆放及拌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垃圾;雨季施工期存在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问题。在加强防护措施基础上,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运行期: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味、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及处理后的污泥如处理不当将对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在设置了绿化带、合理布局及隔音措施后,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章丘市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是治理污染、改善环境的项目,对改善章齐沟和小清河水体水质、改善当地地下水水质非常有利。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间接经济效益也非常显著,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中,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自身的环境影响是短暂和轻微的。从环保角度分析,章丘市化工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厂址选择合理,污水处理工艺技术适当,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周围村庄和周围企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噪声、废水等以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从环境角度考虑,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
(2)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项目建设等的意见;
(3)其他环保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欢迎您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用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山东明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山东济南章丘市明水西环路南首
邮编:250200
电话:0531-83311833、138****8477
联系人:韦波
环评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6182550
联系人:张伟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0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