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慈善事业弘扬仁爱精神章丘慈善总会2015年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简要)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根据山东省和济南慈善总会的统一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5年在全市继续开展以“携手慈善、共创和谐”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
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捐赠对象
(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章部队,济南市属以上驻章单位,国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其干部职工。
(二)农村(居委会)和社会中小工商业(三资企业)。
(三)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捐赠时间
“慈心一日捐”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至6月30日。
参与形式
活动期间通过集中开展慈善宣传、推介慈善项目、表彰先进典型等活动,依法动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捐赠活动。提倡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各种形式的义演、义卖、义诊等群众性活动进行捐赠,推进慈善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形成“人人关心慈善、人人支持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使慈善成为每个公民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
依据山东省和济南慈善总会的捐赠要求:
(一)倡导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
(二)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
(三)提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和个人设立冠名慈善基金、定向救助基金等形式进行捐赠。已经签定认捐慈善基金协议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捐赠;
(四)鼓励有捐赠能力与捐赠意向的个人(家庭)建立个人(家庭)慈善微基金;
(五)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以参与慈善义工活动的方式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及使用
(一)募集资金的接收、管理
市“慈心一日捐”活动,由章丘慈善总会组织实施,善款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市直机关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好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捐赠活动;市经信局负责市属各企业和本系统的捐赠活动;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好区内各引办企业的捐赠活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好市属学校的捐赠活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好卫生系统的捐赠活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好工商业户和个体经营户的捐赠活动;市人民银行负责协调驻章丘各金融系统的捐赠活动;市人武部负责驻章丘部队的捐赠活动;市高教办负责协调驻章丘各高校的捐赠活动。“慈心一日捐”活动开始后,各级慈善组织要在每日15时前,将当天接收的捐款交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慈善总会将及时汇总,并通过新闻媒体和章丘慈善总会网站(WWW.zqcszh.com)向社会公布。活动结束后,请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进行检查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
所募善款主要用于章丘慈善总会统一安排的“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康复助医”、“爱心助残”、“夕阳扶老”等救助工程,并对全市因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害造成的困难家庭及个人实施临时救助等;冠名慈善基金的捐赠要根据基金协议要求安排使用;个人(家庭)小微基金尊重捐赠人意愿使用。
章丘慈善总会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