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举办2013年阳光助学工程救助金发放仪式暨助老志愿活动
8月28日上午,我区在唐王镇敬老院举办了2013年阳光助学工程救助金发放仪式暨助老志愿活动。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胜利出席发放仪式并向困难学子发放救助金,勉励他们好好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路建玲,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张庆国,副区长李金国出席活动。大众日报社济南站站长申红应邀参加活动。
区阳光民生助学工程今年将救助贫困大学生300人,发放助学金100万元,使困难大学生们圆了自己的大学梦,而受救助的大学生也自发地加入到青年志愿者队伍中来,开展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在持续四年开展“阳光民生助学工程”,资助辖区内贫困大学新生首年学费后,今年,我区又为300名困难学子发放100万元救助金,在活动现场,受救助的大学生自发地加入到了青年志愿者队伍中,开展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据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讲,“相比较同龄人,我们是不幸的,因为我们缺少物质财富;但我们又是幸运的,政府的资助使我们圆了自己的大学梦,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使我们精神富足。人人助我,我助人人,我们将通过自己的行动传承爱心,播撒阳光,好好学习,用自己的实力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贫困学子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得益于我区完善的阳光民生救助体系。从2009年开始,我区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全区阳光民生救助体系,形成了阳光民生救助服务中心、街镇部门救助服务站、村居救助服务点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将救助计划、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信息统一到阳光民生救助网络平台,实现了阳光救助的“全覆盖”。为避免救助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我区为辖区内所有困难家庭建立了动态救助数据库,通过对困难群众基本信息和救助成果信息的分类建档、综合分析评估,分类排列出困难群众的贫困指数和需救助指数,由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两项指数,自动生成困难群众救助名单,有效避免了困难群众认定过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
作为阳光民生救助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阳光助学工程首要解决的是贫困家庭孩子就学难题。我区通过整合政府多个职能部门的救助项目,从义务教育到大学阶段,分层次救助困难学子,针对困难家庭无力承担大学首年学费的问题,我区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大学新生进行救助,在困难学生范围界定上,列出了10类救助对象,包括具备本区常住户口、属于城乡“三无”对象、城乡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困难家庭、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家庭、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困难家庭及各种突发灾害致贫致困家庭等。对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困难大学新生,提供新生大学第一年全部学费;对于其他困难家庭中的大学新生,按照普通专科院校、普通本科院校、“211”重点大学三个不同层次,分别给予2000、2500、3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针对救助金无法完全支付首年学费的困难大学生,相应启动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程,依据历城籍困难大学新生的申请,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政府贴息贷款。经过近四年的建设,我区已为困难家庭学生成功构建起了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全过程无缝隙救助体系。五年来,我区共救助1598名困难大学新生,发放救助金519.23万元,没有一名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学。
除了帮助困难大学生圆求学梦,我区还帮助就业困难的大学生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据了解,为帮助我区首批接受阳光助学的大学生毕业在“史上最难就业季”顺利就业,我区专门为阳光学子举办了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通过《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帮扶贫困学子就业的倡议书,同时主动对接企业,与11家爱心企业达成专项用工意向。还向辖区内100多家机关单位发送了倡议书,倡议他们将单位新增用工计划优先提供给困难大学毕业生。在今年7月14日举办的“阳光助学”大学生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上,有16名曾被救助的大学毕业生成功签约,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好的反响。
(作者:张鹏 刁玉峰 曹红伟)信息来源: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