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培训会
为更好地落实居民医保政策,进一步规范全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运行,强化监管力度,5月17日上午,区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培训会,会议由区医保办负责人主持,全区30名定点医疗机构代表,以及医保办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区医保办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当前我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和基金运行情况,并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目录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方面的义务、违约责任及相关处理、处罚规定进行了说明与强调。培训现场,根据市人社局有关要求,区人社局医保办与定点医疗机构逐一签署了《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补充协议书》。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在深化巩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期工作成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的监督与引导,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服务协议中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医保基金,确保基金运行安全有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