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
济南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拟作出济南市市中区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济南市市中区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 年3月7日-2018年3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746571(环境影响评价科)
电子邮件:hpk82746571@163.com
通讯地址:市中区二七中街29号
邮 编:25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济南市市中区小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 济南市市中区小岭路:西起南北支路一,东至二环东路南延快速路匝道;南北支路一:南起规划小岭路,北至小岭村安置区西南角;南北支路二:南起规划小岭路,北至小岭村安置区东侧大门。 | 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小岭路、南北支路一、南北支路二及小岭河桥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防洪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建设以及电力、给水、热力、燃气管道土建部分等。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48号)、《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34号)和《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济政办字[2017]1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并结合周边敏感点分布,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在敏感目标附近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对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3、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以依托周边现有设施或设置简易化粪池收集后作农肥。工程养护废水经沉淀澄清后,用于道路场地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污染较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现有沥青路面的清除产生的沥青渣。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本工程产生的沥青渣可通过回收利用生成再生沥青料。建筑垃圾全部用于路段填方综合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采用具有良好空气净化作用的植物作为两侧的绿化带以吸收尾气,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小岭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两侧区域现状为空地,无建筑物,因此边界线外 55m 内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南北支路一和南北支路二为城市支路,道路两侧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采取绿化带隔音、设立禁鸣区段、使用低噪声沥青混凝土铺设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