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济南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成果展示与交流研讨会预备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研室、各直属高中学校:
为总结和交流我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经验,加强课程实施力度,提高课程实施水平,按照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0月下旬举办全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成果展示与交流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本次会议需要提交交流材料。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近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实施、教学与指导等经验与做法形成文稿,每篇3000字,于10月15日前将稿件发送至邮箱:fxsh76@126.com。联系人:范心胜,电话86126161。
二、数量分配
各市直属高中每校一篇,有关县(市)区每区1-2篇,教研院将精选部分典型经验汇编成册作为会议交流材料。
三、交流材料格式
标题:(黑体三号)
单位:(楷体四号)
正文:(宋体五号)
材料须基于一线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实际,务实、可借鉴。内容包含学校、教师、学生三个层面,涉及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展现课程管理、实施、教学与指导等方面的经验与成果,以及课程实施的问题或思考。
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