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仲裁委继续开展金融仲裁学习培训
近日,由山东省银行业协会和济南金融仲裁院联合组织的金融仲裁学习培训在长春仲裁委员会顺利举办。这是济南仲裁委今年举办的第一期异地金融仲裁培训,也是自2014年开展“走出去”金融仲裁业务学习培训工作以来,到访的第六站。山东省银行业协会、济南金融仲裁院、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北京银行济南分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一行15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期间,吉林省银行业协会维权部主任姜江介绍了吉林省金融行业仲裁案件处理情况,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焦杨介绍了仲裁的优势与特点以及仲裁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运用。长春仲裁委在金融案件方面成绩斐然,尤其在保全和执行上与当地法院关系舒畅,为金融机构解决纠纷提供了一流的仲裁服务。通过培训,加强了济南金融仲裁院与驻济银行的沟通和交流,使银行工作人员更深刻地认识到仲裁在金融工作中的重要性,在与吉林省各银行面对面的了解和沟通中开拓了视野,拓展了工作思路,分享了彼此在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在银行系统推行仲裁制度,自去年以来,济南金融仲裁院先后组织省内十余家银行分别赴沧州、杭州、温州、石家庄、厦门等仲裁机构学习金融仲裁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银行系统工作人员对仲裁制度的认可度和使用率逐渐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