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万市民将拿到税单
市地税局表示如有误差市民可重新开具
本报记者唐鹏通讯员凌广厚报道 近日,我市不少市民都遇到了一件新鲜事:收到了一张由省地税局寄给自己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税单)。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目前税单还在由省地税局陆续寄来,预计到6月底前我市将有近10万市民拿到税单。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还表示,如税单信息有误差,市民可到税务机关重新开具。
近10万市民将拿到税单
开具个人完税证明,是公民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纳税人来说,它既是公民合法收入的证明书,也是个人纳税信誉的证明书。据市地税局有关部门介绍,本次完税证明的开具是我省继去年为广州、佛山217万市民开具个税完税证明以后,又一次更大规模、更广范围地开具个税完税证明,开具的规模将超过1000万份,使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直辖市除外)集中开具个税完税证明的省份,预计整个工作将于6月份结束。我市到时将有近10万市民可以拿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据了解,今年我省的个税完税证明开具除了比往年规模更大、范围更广外,在税票内容上也比去年包含了更多的个税纳税情况。
纳税人信息须如实申报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收到税单的市民都反映,税单上显示的税额与自己实际所交的税额数据不相符合,这种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表示,这种情况的出现与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人信息的真实性有直接关系,取决于扣缴义务人的工作是否全面、准确。问题的关键在于财务人员对每个工薪人员完税信息是否细致录入,或经过补录后比对无误才报给省地税局。同时,由于如此“海量”地开出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当然也难免存在错漏。市地税局有关部门提醒纳税人,如发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与实际有误差,可要求本单位出具实际的税收证明,到税务部门重新开具真实税单。
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还表示,开具个税完税证明有赖于征纳双方紧密合作,未能收到完税证明的纳税人所在单位(扣缴义务人)对开具个税证明要积极予以配合。根据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明细资料报送过程中,扣缴义务人必须确保报送的纳税人身份信息、纳税情况以及邮寄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因扣缴义务人没有按要求及时报送准确的明细资料,或报送资料中明细有错,存在已扣未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无法集中开具完税证明。
《茂名晚报》(2006-06-08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