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国家级开发区复制推行上海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解决商事制度改革后“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自5月1日起,我区正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改革时限从5月1日-12月22日。
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省政府确定的100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5类管理方式: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信用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据悉,结合市政府202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赋权,宿迁经开区涉及30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信用承诺8项、提高透明度和预期性11项、加强准入11项。针对上述事项,我区相关部门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转变行政理念,激发商事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时小凯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