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三条措施强化重点河湖水质预警应急管控
为扎实推进水污染区域流域治理,改善重点河湖水环境质量,确保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日前,宿迁市建立重点河湖水质预警应急管控工作机制。
该工作机制规定了重点河湖水质预警应急时段和范围,即当夏汛时段或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接近达标临界值时进入预警状态;当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超标或主要支流(入湖河流)水质出现劣Ⅴ类时进入应急状态。凡进入预警应急状态的国省考断面所在的河流(湖泊)及其支流(入湖河流),按照动态调整原则,适时向沿线乡镇、农村扩大管控范围。
同时,该工作机制还提出三条措施强化重点河湖水质预警应急管控工作。一是在进入预警状态后,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加密监测,环保、水务等部门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污染状况和水质水情数据,并向下游通报情况。要求各地采取措施,控制排污总量,确保辖区内主要监控断面水质稳定在规定标准以内。二是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必要时可采取截污导流等应急措施,保证水质安全。三是在进入应急状态或采取预警管控措施无明显效果后,实施工程调控措施,启动环境用水调度方案,必要时可对尾水直接排入河流及支流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停产停排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