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公告
一、报名时间及对象
报名咨询时间:2012年12月3日-7日。
申请认定对象:凡到今年底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户籍在盐都或在盐都工作的公民。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报名需带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已取得普通话证书的一并带来。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普通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⑵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其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盐都区教育局负责(1)(2)(3)类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盐城市教育局负责4、5、6类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盐都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盐都区教育局411室咨询报名
申请任教学科见***。当年只能申请一个学科。
三、申请认定前期准备工作
1.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相应证书
普通话要求:凡年龄未达50周岁的申请人员,均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⑴报名时间:需要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人员,携本人毕业证书(或证明)、身份证及1张2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等材料,于2012年12月3日—7日到盐都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盐都区教育局一楼)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⑵考试对象:凡非师范类毕业和未学过与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相对应的教育学、心理学的申请者均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通过江苏省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参加小学类的考试;申请认定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参加中学类的考试。
⑶考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
3.认定学科要求。申请认定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非所学专业者,需提供所申请任教学科相应学历层次两门主干课程的自学考试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所有申请人员均应提供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填写,并须提供当地公安部门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加盖学校或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5.体检。所有申请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其结果不予认可。盐都区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定于201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者于2013年3月21日后查询盐都教育网。 盐城高等师范学校、阜宁高等师范学校2013年师范毕业生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网上申请及现场确认
1.网上申请。2013年3月21日—3月3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申报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2.现场确认。2013年4月8—11日,申请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证明)、普通话证书、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者到盐都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盐城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在学习期间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脱离教学工作岗位五年及以上;专业不对口的师范类;非师范类等申请者均须参加测试。
2.测试形式:上课(含说课),面试答辩(含技能)。
3.测试时间:2013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3年5月上旬登录盐都教育网查询。)。
六、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88426227
盐都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电话:88395275
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88228661 (市教育局502会议室)
盐城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点在盐城高等师范学校
电话:88350637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参见盐城教育网和盐都教育网
七、收费
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苏财综[2007]41号)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