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生态环境局关于采购硫化物酸化吹气装置及声级校准器的询价公
我局下属单位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监测站拟公开竞价采购两台硫化物酸化吹气装置及一台声级校准器,现将有关询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详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泰州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特别说明:
(1)供应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全部货物及设备、标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如采购人所采购的货物的型号、参数有误或询价公告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供应商应在询价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生态姜堰环境监测站提出疑问。
三、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设1个分包,预算金额为8.1万元。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盖章,如有授权);
4、报价单及其备注的相关材料(格式附后);
5、其他补充材料,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五、报价文件寄(送)地址及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寄(送)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天目东路8号区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523-88055222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日12:00前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供应商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在有效报价不少于3家时,采购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基础上,报价在采购预算之内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报价时间在前的优先排名)。
七、成交通知书:
采购结果在成交公告结束后,采购方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询价公告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九、备注:
1、供应商报价时应详细了解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若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若有),一旦报价,视为响应本公告全部条款和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报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处理,希望各供应商在认真阅读公告各条款后慎重进行报价,每个供应商仅有一次报价机会。
3、在报价截止前,请关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栏目有无变更或补充公告。
***:采购仪器报价单.doc
泰州市姜堰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