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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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有关部门现场核查,现将已达到销号标准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向高港区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967508,电子邮箱:gaogang263@163.com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销号公示表.xls
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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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2:08: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