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开展上半年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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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兴化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日前市人社局发布通知,布置2020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的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凡2019年1月1日后毕业,两年内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市人才办认定的自主创业,且在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人员,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500元、硕士每人每月400元、学士或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由个人或用人单位统一申报。每年6月份、12月份申报,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是我市引进人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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