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后我市首单企业债券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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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从3月1日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企业债券发行全面实行注册制。3月16日,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1.5亿元企业债券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改企业债券〔2020〕52号)。该债券是注册制后我市获得核准的首单企业债券,也是我市“直通车”机制期间申报的最后一支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兴化市临城镇陈口安置房工程和北樊安置房工程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指导发行人积极适应债券市场发行新形势,合理选择企业债券发行窗口期,提高债券发行效率,同时做好企业债券分类分级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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