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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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粮食局审核,现对符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条件的江苏兴利粮食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1日,如有发现与办理粮食收购资格条件不符的,请向市粮食局举报,举报电话:0523-89183520。
靖江市粮食局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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