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兹定于2016年7月7日召开靖江市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2015年度靖江市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听证会举办机构: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三、听证会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00至11:00
四、听证会地点:靖江市国土资源局888会议室
五、报名时间:2016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靖江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603室报名。联系人:赵海燕,联系电话:0523-81160128。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确定。
七、听证会须知
1、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其中法人组织听证代表不超过8名,公民听证代表不超过8名。报名人数超过以上限额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确定。
2、获得参加听证会资格的代表,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凭《听证通知书》入场。
3、听证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听证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靖江市城镇地价动态监测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发言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10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举办机构。没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可以书面形式向靖江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603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中的有关资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的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