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获2019年中央专项资金预拨指标67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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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市财政局、市住建局联合下达的2019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高港区2019年获中央专项资金预拨指标6770.7万元,占全市总指标的32.36%,排名全市第一。
2016年以来,高港区连续三年提前超额完成市交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2018年,在各市(区)大幅度削减棚改任务的情况下,高港区完成市交指标任务的4.5倍,高质量超额完成多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为全市完成省交任务作出了巨大贡献。此次中央专项资金预拨指标的下达,为高港区2019年更好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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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6 14:41: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