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堰区部分地名的批复
泰政地名复〔2017〕26号
关于姜堰区部分地名的批复
姜堰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金河桥”桥梁命名的申请》、《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金园路”道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1.金河桥(JINHE QIAO):位于金河路东头,在三水河上。
2.金园路(JINYUAN LU):位于三水河东侧碧桂名邸内,北起姜堰大道,南止迎宾东路,全长405米,宽16米,南北走向。
特此批复。
***:金河桥与金园路示意图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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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桥与金园路示意图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