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保中心推进机关事业中人养老待遇享受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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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近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要求,区社保中心积极推进有企业经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落地。
一是联系参保单位,做好保险接续工作。主动联系各单位,对1996年后有企业经历的退休“中人”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各单位将此类人员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提交区社保中心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计算缴费年限并录入系统。
二是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缴费年限认定工作。会同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对有企业参保经历期间的本人档案、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等信息进行逐项核对,确保参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依托信息系统,做好待遇核定工作。根据系统中确认的退休“中人”信息,核定养老待遇,计划于8月底前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有企业经历的退休“中人”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到位,全面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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