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入做好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关于“双减”***批示精神、落实***“双减”工作决策部署以及教育部、江苏教育厅等四部门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课后服务工作意见,结合我区“抓规范,促习惯,提品质”的课后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各校课后服务管理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良好习惯养成,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经溧水区人民政府同意,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做好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溧政办发〔2021〕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制订依据
1、***、***《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
3、《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苏教基〔2021〕5号)。
4、《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0号)。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
充分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更好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需必应。课后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服务对象扩大到每个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二)坚持全程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工作日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服务时间至少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本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三)坚持育人为先。要有效指导学生认真完成课后作业,积极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校育人水平。
(四)坚持公益普惠。开展课后服务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和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办法,坚持公益导向,课后服务费做到专款专用。
四、《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
(一)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开展各类育人活动、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等三方面。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学校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等素质拓展活动,要积极开展群众性校园体育锻炼,增加户外运动时间。课后服务活动要突出个性关爱,促进学生良好习惯养成,发展学生兴趣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各校要结合校情,立足本校资源,适当整合校外资源,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开展具有校本特色的活动。
(二)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各校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校一案”的要求,制定好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于开学前一周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要在开班前组织参与服务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强调工作职责和规范要求。要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学生信息和活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校务委员会在课后服务中的协助、沟通、监督等作用,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课后服务组织管理。
(三)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校立足本校实际条件和办学特色,开展适宜的课外活动。合理安排专人指导学生进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组织学生优先完成家庭作业。小学生课后作业一般在学校完成,初中生大部分课后作业尽量在学校完成。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的基础上,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可安排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时段组织开展的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要有学期教学计划和目标,每次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五、《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校要加强舆论引导,采用告家长书、公众号推送、家访、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让广大家长、学生和社会充分了解课后服务政策要求;加强典型宣传,弘扬正能量,鼓励教师发扬奉献精神,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二)健全管理制度。各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学校行政人员要参与课后服务的组织和管理,保证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不断完善学校课后服务组织管理创新、激励考核等方面机制。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开展,学校可根据校情统筹安排教师实行 “弹性上下班制”。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区财政局按照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不少于500元标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课后服务公用经费和人员补助等支出。2021年秋季学期起,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纳入政府定价范围,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学校不得跨学期收取。各校要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课后服务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要严格课后服务经费收支管理,确保课后服务收费专款专用、依规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开展课后服务,补助按照每课时白天不低于80元、晚自习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发放,开展在线答疑辅导的教师可参照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根据经区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备案的协议,支出有关劳务报酬。
(四)核增教师绩效工资。区人社局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绩效工资增量并予以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具体按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制订的办法执行。增核的绩效工资专门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的分配,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修订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增设或合并有关课后服务补助项目,明确具体发放办法。
(五)加强过程管理。各校要认识到课后服务既是服务更是管理,各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将其视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组成部分。学校要统筹考虑教职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实际工作量,合理地调配人员(本校教师、退休教师、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师生以及体育、艺术、科技等领域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校外资源整合要审核相关人员的资质。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对课后服务工作执行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经常性督导。区教育局相关科室要积极做好课后服务示范校培育对象的培育工作,发挥其引领、示范等作用;同时将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与调研,每年对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行评比和表彰,并择优推荐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学校参加市示范单位的评比。
(六)拓宽服务渠道。各校要围绕德智体美劳五育内容,积极开发丰富优质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积极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市“金陵微校”、区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和学校网络平台等,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有特色的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拓展学习。
(七)强化安全管理。各校要把加强安全管理和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放在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教育、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加强建筑、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定期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制定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放学护送等制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落实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险,学校要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有校车的学校要主动与校车公司进行对接,提前安排好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安全乘车。
(八)坚守管理底线。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推诿学生参加,确保应收尽收;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严禁借机“搭车”违规收费;严禁教师在课后服务时间,从事与课后服务无关的事;严禁活动无准备、无秩序。
相关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深入做好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