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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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9日-2020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合路20号 联系人: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浦口科学城第一小学建设工程项目 | 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金穗路100号(浦乌公路以东,金穗路以西) | 南京浦口科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用地面积27304m2,总建筑面积29884.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130.48m2、地下建筑面积9754.18m2,建设一所4轨24班的小学,地上建设内容包含1栋5F的综合楼、1栋5F的教学楼、1栋4F的体育馆;地下为一层,包含报告厅、图书馆、食堂、停车库及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教职工人数57人,学生人数1080人。 | 水环境: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废水、食堂废水、实验过程中冲洗仪器产生的废水(主要成分为酸碱废水)和游泳池排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废水、游泳池排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排入高旺河,最终汇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后,经通风竖井排入大气;化学实验室安装通风橱、集气罩和内置专用排气管道,以确保实验时产生的实验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专用排气管道通至综合楼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地下停车库排风机、水泵房和油烟净化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还有学校内机动车噪声以及操场活动(主要为运动会和学生体育活动)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管理、距离衰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噪声对周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固废和实验室固废分别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营运产生各项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不予批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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