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口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浦政发〔2016〕199号
关于印发《浦口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浦口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浦口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存在的环境脏乱问题,提高我区城市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为重点,以创建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为目标,采取区街结合、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分步推进的方法,结合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利用一年时间,通过实施高标准、大力度、连续性的精细化管理行动,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市容景观的薄弱环节,确保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
二、实施范围
以江北新区中心区和江浦、顶山、桥北片区为重点,延伸覆盖至全区各街道,带动整体环境的提升。
三、时间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8月份)。区、街场(园区)成立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对照《南京市城市综合治理指导标准》(修订本)进行全面自查,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月—2017年5月)。各街场(园区)、各部门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行动,从开展集中整治、推行作业市场化、落实管理标准化、完善设施设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检查考核六个方面入手,重点解决脏乱差等难点和顽症,提升全区城市管理水平。
3、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6月—7月)。全面检查、验收精细化管理和背街小巷整治成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全面落实标准化管理,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上台阶。
四、主要任务
(一)市容管理
1、落实市容市貌整治管理。以门前三包落实为抓手,整治乱扔垃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整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入位、有序停放,规范非机动车在规定区域整齐停放,抓好外立面空调外包和卷帘门出新;拆除路边违章亭棚摊点及道路、小区周边违法建筑、设施;整修、清洗或出新外观陈旧的建筑外墙,粉刷美化沿街小区、单位围墙。(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各部门)
2、规范户外广告、店牌店招设置管理。拆除全区主次干道违法、违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对工地围挡广告进行整改和清理,工地围挡广告质量、景观要能提升城市品质,同时要突出公益。2016年8月—10月,全区完成不少于20条主次干道的广告店招标牌治理。对无主、无手续的户外广告、店招标牌一律予以拆除,对店招标牌存在一店多招或与工商注册登记不相符的,必须整改到位;拆除利用建筑物屋顶、住宅建筑、消防登高面等设置的店招标牌;对破损、断亮、陈旧、空置的店招标牌督促设置人进行维修、出新;清理和拆除主次干道两侧不符合要求和未经审批的LED单色滚动电子显示屏。(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建工局)
3、抓好清洗管理工作。狠抓主次干道“牛皮癣”清理、二次污染治理,做到主干道清理率达90%,背街小巷清理率达70%以上;狠抓居民小区小广告治理,疏堵结合,完善设置公共信息栏,每个街场推选出1个开放式居民小区作为小广告治理示范点。引进清除小广告的科技设备、技术、材料,每个街场至少配备1台新技术清洗设备。抓好洗车场站的规范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占道洗车和污水溢流等问题。抓好不洁楼宇的清洗管理,主次干道两侧的楼宇清洁率达90%,发现沿街建筑物外立面不洁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清洗完毕。(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国资集团、康居集团)
4、背街小巷环境整治。以治理背街小巷环境脏乱为重点,2016年8月—10月,全区完成50条街巷的环境治理;同时结合街巷特点从中打造特色街巷,2016年年底前,江浦、顶山、泰山、沿江街道各开展不少于1个特色街巷的试点工作。2017年3月—7月,参照市环境指挥部推出的有特色的街巷样本,全区每个街场完成不少于1个特色街巷治理工作。(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5、杆线设施整治。以主次干道和交叉路口为重点,清理各类废弃杆桩、私拉乱接,结合主次干道出新、街巷出新、小区出新和立面出新等工程,按照“入地、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不具备入地条件的架空线路,须对其进行束理捆扎,规范整齐。(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各杆线产权单位)
(二)城市景观亮化
1、高起点规划。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通过打造新的夜间景观,兼顾老景观设施大修维护,逐步形成以城市道路为脉络,以公园绿地、广场、景观河道和标志性建筑物为主景,以主要建筑和绿化照明为衬托的城市景观照明体系。(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各街场(园区)、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2、高标准建设。规划分局负责主次道路两侧新开发项目,把配建景观亮化要求列入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要点,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区城管局负责公园绿地、市政设施、景观河道、标志性建筑物、重要干道沿线、商业区的景观亮化工程;各街场(园区)负责辖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小区和居民楼景观亮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3、高效能管理。区城管局要加强对夜景亮化设施设置、使用、维护的监督与管理;景观亮化设施的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城市景观亮化设施的完整、安全、功能良好和容貌整洁。城市景观亮化设施残缺、损坏或灯光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其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换;财政部门要每年安排预算资金用于景观亮化的建设、维护和运行。(区城管局牵头,责任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三)环境卫生
1、加强环卫深度保洁。进一步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组织人员对街巷路面油污、油渍、垃圾筒进行清洗,加大街巷路面、人行道水扫力度;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迅速改变街巷环境卫生面貌;明确街巷道路两侧划有停车位的区域由停车管理员负责清扫保洁,配发作业工具,明确作业要求;督促沿街店家将自设的垃圾收集容器放置于店内;停车较多的街巷实行错时保洁,做到随脏随扫;建立完善的夜间垃圾收集制度,环卫作业单位每晚要在19:00—21:30对街巷沿街垃圾进行再收集。(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
2、强化环卫管理。梳理环卫责任空白和交叉地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环卫管理队伍建设,街场、社区配备专门的环卫管理人员、巡查考核人员,明确分管领导、环卫管理部门、社区负责人员,履行各级环卫管理责任;建立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群众投诉、重点督办单要迅速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并做好问题菜单“回头看”工作;组织城管队伍清理沿街摆放的店家自备垃圾容器,查处沿街店家、摊点乱扔乱堆垃圾、乱倒污水、街头散发小广告等行为,迅速改变全区环境卫生面貌。(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
3、完善环卫配套设施。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撤销沿街零散的大垃圾桶,对破旧、损坏的果皮箱、垃圾桶立即组织维修和更换;全面取缔街场(园区)、社会单位非密闭化运输车辆,用于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具有防臭扩散、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并加强收运车辆维护保洁;全面取缔主城区及涉农街道建成区内旱厕,对达不到二类标准的公厕(含农贸市场公厕)进行硬件改造,落实专人管理;对涉农村(社)现有、缺失的垃圾收集容器、收集房开展提档升级、新建工作,推行垃圾直收直运的运行模式。(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4、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建设。采取“小手拉大手”、“走进社区”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完成2016年15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工作,提高分类成效,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区委宣传部、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
(四)市政设施管理
1、实施重点道路市政设施整治。对柳洲东路、柳洲南路、浦东路、天华南路、百润路、南浦路等20余条破旧主次干道实施重点整治,整治内容包括出新路面、人行道,改造、出新道板铺砖和破旧路牙沿,并完善无障碍设施等,消除车辙、拥包、窨井盖沉陷以及“马路拉链”等病害;对锦嘉路、地和路、浦苑路、乐华路、鸢美路、华美路等40条背街小巷进行道路修复整治,并新增公共设施,大幅提升背街小巷市政基础设施完好性,改善其整体环境。各街场(园区)、部门应对所属市政设施进行重点整治。(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道(园区)、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
2、养护作业质量精细化管理。严格依照市政设施养护标准化要求,对沥青混凝土路面出现的坑洞、车辙、裂缝等病害进行及时维护,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舒适;对人行道铺装及附属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改善人行道整体观感;合理设置自行车停车设施,确保人行道有效宽度,改造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善行人和自行车的出行环境。(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
3、实施城市桥梁整治。一是实施重点桥梁整改工程,对秃尾巴河桥、吨粮河桥、西河桥、彩虹桥、东方红河桥等12座桥梁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桥头跳车、桥面破损、伸缩缝破损等病害,并实施桥梁挡墙出新、沥青铣刨摊铺、栏杆更换等内容。二是开展城市桥梁常规检测和结构检测,为保障桥梁运行安全,安装限载牌、限高架及增设危险弯道或分叉口的警示漆喷涂,并对桥梁伸缩缝进行无缝化处理以提高行车舒适度。(区交通局、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交通局、区城管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
(五)园林绿化管理
1、整治梳理园林绿地管养盲区。2016年9月—11月,对无人管理的各类园林绿地进行调查统计,界定失管绿地责任主体,2016年10月—2017年5月,各管养责任主体完成原管养盲区的绿地整治,并纳入正常化养护。(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2、整治主次干道绿化设施。各责任主体梳理排查主次干道、绿色廊道,更新长势不佳、空腐严重的树木,维修更换损坏、老化树池、护栏等设施。对柳洲东路、文德西路、狮山路等主次干道实施绿化提档升级,包括绿化补植、路侧绿化改造、行道树池改造,以及景观节点提升。(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3、整治街头绿地、游园广场,增设绿雕、绿化小品。各责任主体要对游园绿地进行梳理排查,补植绿化,维护破损、老化设施;对重点游园绿地进行升级改造,增强绿化美化彩化效果;结合拆违拆旧和建筑退让,增建街头绿地,对城市重要节点设计设置主题绿雕、绿化小品;对浦园广场、桥北南北广场进行综合改造,包括对广场水体改造,设施出新,增设绿雕、园林小品、硬质景观等。(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4、整治公园景区环境。开展公园景区绿化补植、水体改造和园林小品建设,对园林设施进行出新,对标识、座椅、垃圾箱等设施排查维修,提升景观质量、休闲环境。(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
(六)停车管理
1、打造停车秩序示范点。2016年9月—2017年春节前,做好停车示范点创建工作,以标准化停车管理为示范文本,强力推进落实凤凰大街、公园南路、白云巷、河滨路等江浦街道内10个停车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2017年春节后—2017年8月,全面推广停车示范点创建工作,将违停执法巡查、区域视频监控、街巷停车秩序管理、人员管理统一化。(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
2、路面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标准化。2016年8月—9月,制定包括停车设施日常维护、环境卫生、收费人员、应到设施等系列的管理标准以及收费、宣传等服务标准,以标准促规范。2016年10月—2017年7月,在全区范围内落实停车管理和服务标准,组织街场(园区)每月开展管段收费人员的管理服务标准化培训。(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3、加大停车场建设。完成象山路、文德路等停车场建设,新增560个停车泊位,同时利用闲置空地、拆迁地块设置临时停车场,增加停车泊位;对具备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划尽划。(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
4、实施交通标志标线设施整治。2016年8月—2017年7月,以完善交通设施为载体,交通隔离设施美观生态、整体协调,标志、标线配置齐全、醒目耐久为目标。一是因地制宜设置交通隔离栏,改造或建设生态隔离设施。二是按照规范标准,全面排查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调整不合理设施,更新维护老旧设施。三是合理归并部分道路开口,对部分交叉路口进行重新渠化,提高通行效率。(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城建集团、交通集团)
(七)执法整治
充分发挥执法与管理的联动作用,把管理的措施要求体现到执法具体实践中去,在加大常规管理和执法力度的同时,结合季节特点,在全区重点开展10个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管理与执法无缝衔接,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效能。(区城管局牵头,实施主体:各街场(园区)、区城管局)
1、开展夜市排档整治行动。从8月份开始,结合夏季特点,开展背街小巷夜市排档、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占道经营午快餐、夜排档及露天烧烤现象。
2、开展渣土运输整治行动。从8月份开始,综合运用工地远程监控、车辆卫星定位、治安监控视频数据等现有技术,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管,对各在建工地进出口及重要路段开展24小时全方位的机动巡查,针对渣土车未规范装载、抛洒滴漏等问题,切实围绕源头和路面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检查防控力度,切实提升渣土夜间整治成效。
3、开展背街小巷占道经营、店家倚门出摊专项整治行动。从9月份开始,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并就利用机动车占道经营现象与交管部门联合执法,严格查处流动摊贩、机动车占道经营、店家倚门出摊等违法违规行为。
4、开展背街小巷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从10月份开始,按照法规规定的市容景观方面相关要求,重点整治门头店招、移动店招、小广告、“牛皮癣”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一店多招、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行为。
5、开展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从11月份开始,重点依照相关规定,查处单位、店家门前垃圾不及时清扫、车辆乱摆放、乱倒垃圾等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问题。
6、开展占道施工专项整治行动。从12月份开始,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建筑垃圾随处丢弃、施工材料乱堆乱放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顺畅出行的行为进行专项查处。
7、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执法行动。2017年1月,依托网格化巡查执法机制,对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沿街店家、企事业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8、开展春节期间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2月,在春节前夕开展一次全区性、全范围、全内容的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井然、快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9、开展早、晚高峰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3月,以窗口地区、地铁沿线为重点,结合早、晚高峰市容环境特点,加大网格化巡查执法频率,加大对各类市容环境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10、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17年4月,以校园周边为重点,结合早、晚上放学高峰期校园周边实际情况,重点开展网格化巡查执法,及时取缔查处各类市容环境违章行为。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细化管理是集中解决城市管理工作难点和薄弱环节的需要,要通过集中整治,让城市更清洁、让市民更满意。各街场(园区)是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监管体系,精心组织,迅速召开各级主要负责人会议,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坚持标准,加大整治力度。要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突出抓好集中整治、完善设施、完善机制、量化考核等工作的落实,市、区将对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城市综合治理指导标准》规范要求不到位、精细化管理措施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的街场(园区)、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
3、及时处置,严格网格化巡查执法。严格落实定岗巡查管理工作,对定岗巡查地段、时段内要能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杜绝缺岗漏岗、在岗不作为现象,及时发现街面市容秩序问题,将街面管控落到实处,落实责任,扎实解决,切实做到指挥系统信息化、落实责任网格化、城市管理精细化。
4、落实长效,实施责任追究。各街场(园区)、各部门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凡是整治过的地方都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管理标准化,防止回潮,对在整治行动中组织不力、整治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6年9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