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信访局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等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单位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
(二)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人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或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筛选重要建议,提供给区委、区政府参考。
(三)督促推动***、***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向相关部门转送、交办、督办信访事项,指导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
(四)协调处理我区群众进京上访相关工作。应急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督促推动全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的考核。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预警研判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全区信访系统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
(八)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事项。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信访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对外联络,承担党建、宣传、保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信访理论研究和调查、综合性文稿、推广信访工作经验、信访应急保障协调、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等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拟订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办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承办中央、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工作,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
(三)接访一科(网络办信科)。负责来信、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人给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区信访局及其负责人的来信;按要求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以及省、市、区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及时筛选重要信息、征集整理人民建议等报送领导阅示并***落实;负责重要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检查指导全区办信工作。
(四)接访二科。负责与国家信访局及省、市、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及时反映群众进京上访的重要情况;统一协调我区驻京信访工作力量,做好我区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协调处置群众进京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配合处理在京信访异常、突发事件,维护我区群众进京上访秩序。
(五)查办科。督查***、***和省、市、区委和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及其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推进全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及省、市、区委和政府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做好在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中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行政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办理申请区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指导检查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三、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369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五、联系方式:025-52727722
六、负责人姓名: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