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东山街道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
为扎实推进全街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根据《2019年江宁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江宁农发〔2019〕54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了《2019年东山街道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东山街道春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推进全街道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科学、规范开展,确保春防工作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各社区要做好新城疫、狂犬病、猪链球菌病、羊痘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对牛、羊布鲁氏菌病实行不免疫、监测清群的防治策略。免疫档案填写规范,免疫记录和畜禽标识相符,家畜标识配戴规范,疫苗使用科学,免疫操作规范,防疫信息报送及时。
二、实施内容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1.免疫对象。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珍禽等禽只。
2.疫苗品种。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H5N1 Re-11株+Re-12株,H7N9 H7-Re2株)。
3.免疫程序。对散养家禽主要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要及时补免。
4.免疫方法。家禽颈部皮下或胸部肌肉注射。2~5周龄鸡,每只0.3ml;5周龄以上鸡,每只0.5ml。2~5周龄鸭和鹅,每只0.5ml;5周龄以上鸭和5~15周龄鹅,每只1.0ml;15周龄以上鹅,每只1.5ml。具体免疫接种及剂量按疫苗说明书的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家禽免疫后21天,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二)牲畜口蹄疫强制免疫
1.免疫对象。猪、牛、羊、骆驼、鹿。
2.疫苗品种。猪、牛、羊、骆驼、鹿免疫O型口蹄疫。
3.免疫程序。对散养家畜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4.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免疫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应免家畜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1.免疫对象。1月龄以上新生羔羊和未免疫的成年羊只。
2.疫苗品种。使用小反刍兽疫活疫苗进行免疫。
3.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免疫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4.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用阻断ELISA方法检测,抗体阳性判定为免疫合格;应免羊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四)猪瘟强制免疫
1.免疫对象。新生仔猪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生猪。
2.疫苗品种。猪瘟活疫苗。
3.免疫程序。对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4.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免疫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所有应免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1.免疫对象。新生仔猪及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生猪。
2.疫苗品种。弱毒活疫苗、灭活苗(仅用于种公猪)。
3.免疫程序。对散养猪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猪要及时免疫。
4.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免疫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活疫苗免疫28天后,所有应免猪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六)新城疫免疫
1.免疫对象。雏鸡和虽已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期的鸡。
2.疫苗品种。弱毒活疫苗、灭活苗。
3.免疫程序。对散养鸡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鸡要及时免疫。
4.免疫方法。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免疫剂量按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免疫21天后,应免鸡群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七)狂犬病免疫
对所有犬只实施狂犬病免疫,并做好免疫登记,发放免疫标识。重点加强城镇、农村地区的犬只免疫工作。
1.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
2.参考免疫程序:对90日龄及以上幼犬进行首免,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具体免疫接种时间及剂量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3.所有经狂犬病免疫后的犬只应配发免疫标识,做到“一犬一证一牌”。
(1)城镇宠物犬:出具电子《南京市犬(猫)类免疫证》、犬免疫牌;
(2)农村犬:出具《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证》《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登记表》、犬免疫牌。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即日开始,4月中下旬结束。各社区要在扎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3月下旬。街道动防站根据方案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春防行动方案。督促和指导疫苗、耳标、防护服(工作服)、注射器、注射针头、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准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4月20日。各社区组织免疫工作小分队开展管理区域内散养畜禽的集中免疫。
(三)查漏补缺阶段,4月21-25日。对管理区域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漏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形成春防工作总结并报街道动防站。
各社区要及时上报每周春防工作进展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要确保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双达标。
(二)加强监测监管
各社区要配合街道动防站和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科学实施动物疫情和免疫抗体监测工作,认真开展监测结果分析和应用。要在做好常规监测同时,开展免疫抗体飞行监测,做到人员、社区、场户、畜禽“四随机”,科学评估免疫效果,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补免等有效措施。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或畜禽批量死亡情况的,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疫源追溯和临床诊断,在采样送相关兽医实验室检测的同时,采取必要的综合防控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三)开展督查指导
街道动防站对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督查与免疫抗体飞行监测相结合,到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立即指出要求整改和完善,杜绝督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开展督查回头看,确保督查整改取得实效。
联 系 人:侯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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