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大气管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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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各施工单位:
根据接市蓝天办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大气管控升级为三级(红色预警级别)。请你们按照《江宁区秋冬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方案》要求,落实三级管控措施,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联系人:朱德阳 联系方式:158****2773
南京东山国际企业总部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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