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第074号建议的回复
承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月苑四村五村道路环境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位于月苑四村五村中间的道路,属于小区内部道路,现道路停车管理属于新月物业公司负责,提供给四村五村及六村的小区业主停放车辆,为了让道路更畅通,便于居民出行,街道多次约谈该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加强管理,物业公司表示,公司正在考虑施行新的停车管理办法,采取车辆单向行驶,环状绕行的方法,便于车辆畅通行驶。街道要求物业施划停车泊位,加强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玄武区人民政府红山办事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