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5〕73号)和《中共玄武区委、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玄委发〔2016〕10号)规定,设立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挂南京市玄武区经济发展服务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有关财税政策、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管理工作。
2.取消粮食直补政策性补贴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
(二)划出的职责
划出有关国有资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
(三)增加的职责
1.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2.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3.负责监测全区财税发展态势,统筹协调全区财税工作,研究分析区内外财税发展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财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
(二)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区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监督预算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区级财政支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四)牵头组织全区税源建设;强化护税协税考核工作的组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全区财税工作,研究分析区内外财税发展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监测全区财税发展态势,协助产业部门推进全区税源载体建设、重点税户转引等税收落地;引导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开展护税协税工作并完善区街财税分配体制。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管理财政票据。
(六)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
(七)负责各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牵头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
(八)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及相关政策性补给的财政拨款。
(九)依法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会计人才培训。
(十)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支撑手段,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施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
(十一)规范管理和指导区财政结算中心开展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及安全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承担法治建设及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综合负责全局文电、公务、机要等日常政务运转和督办工作;制定全局财政调查研究计划和财政工作目标;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和财政专网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各业务科室内部监督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及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工作机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预算科
牵头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牵头开展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财政预算分配和预算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负责市区财政体制结算及区街(园区)财税分配体制的制定;负责按照区街(园区)财政体制进行财力测算;研究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议;编制年度区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年度预算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区预算,负责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分析;按月分析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有关增收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议;起草财政预决算报告草案,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区财政预算半年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财政决算报告;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
(三)国库科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统一管理全区财政性资金,承担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全区工资、福利及住房补贴统发工作,***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研究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汇总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汇总编制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牵头组织全区财政决算编审、核查、批复、公开工作;承担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统一管理区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负责与财政审计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审核区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负责***公益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
(四)行财科
承担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监督执行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贯彻执行相关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定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
(五)管理科
研究拟定区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拟定政府采购中长期计划; 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搜集、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确定并调整区级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 承担区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分析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处理区级政府采购中投诉事宜;牵头组织对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法律、规章和制度,管理会计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工作;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管理其他会计事务。
(六)绩效监督科
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拟订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区级财政支出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执行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拟订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依法行政工作,并实施监督检查。
(七)税源管理科
负责各涉税单位税收任务指标的分解,按月进行汇总考核;负责税源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完善区街财税激励机制;负责上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发办简报的编辑工作及信息报送扎口工作。
(八)企业服务科
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纳税500万元以上税源企业服务工作;指导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税源分析相关制度;监控全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纳税情况,确定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税负标准和税负预警值,对偏离行业税负的重点纳税人提交税务部门开展调查分析;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调研、联合税务部门加强纳税服务等工作,协助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护税协税科
负责企业迁入迁出日常管理工作,梳理分析异地纳税企业情况;及时归集街道(园区)反馈的问题,采取分类解决、重点突破、限时办结的方式,协调职能部门开展护税协税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全面反映护税协税工作情况。
(十)税源评估科
协调新引进大户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推进全区重大项目、税源载体建设、重点税户转引等税收落地工作;督促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对新引进的税源进行全面***、筛查;联合税务部门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纳税情况***。
四、人员编制
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机关国家行政编制30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科长(副科长)10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