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玄武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区档案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玄武区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区档案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玄武区档案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玄武区档案工作的意见
(区档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工作条例,提升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玄武区档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档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工作,档案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两大职能,切实服务“五个玄武”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重视档案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要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档案工作投入。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档案新馆建设,完善档案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功能。切实落实档案管理、保护、抢救和信息化建设相关经费,完善档案室建设,保障档案事业正常开展。
二、拓展档案工作的服务功能和领域
(一)强化“三重档案”(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点项目)工作。贯彻落实《南京市重大活动(事件)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及《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全区“三重档案”的责任单位,必须依法到档案部门办理档案登记,档案部门也要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相关单位要做好文件资料、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三重档案”的完整、准确。重要资料遗失或不作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二)关注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做好民生档案和开放档案信息共享平台服务工作。相关单位要同档案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民生档案工作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延伸。在民政、教育、卫生、食品安全、拆迁安置等民生领域,重点抓好社保档案、低保档案、再就业档案、拆迁档案、健康档案、残疾人档案、食品安全档案、婚姻档案和学籍档案的归档工作。促进宗教场所建档,把园区、民营企业和社区档案工作纳入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档案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探索民生档案数据库建设中实体分管、数据集中的管理模式,
(三)充分发挥档案文化作用。在实施古都保护、改造更新、提档升级、载体发展、民生保障五大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档案部门优势,积极挖掘玄武区悠久文化历史,通过举办展览、征集区域内各类老资料、编纂反映玄武史情书籍等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一步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示玄武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延伸档案宣传的影响力和社会效益。
三、提升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档案资源建设。维护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与安全。列入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单位,必须依法及时移交档案实体和电子数据信息。在档案接收工作中注重门类齐全,不仅接收文书档案,还要加大专业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的接收进馆力度,实现档案馆与档案室业务工作的有序衔接。注重征集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区域特色、名人字画、驻区名人的档案资料,优化档案资源结构。
(二)有序推进基层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档案部门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指导各单位档案室制定符合工作实际、与之相配套的档案管理体制。开展档案室星级评定工作,全区机关、街道档案室星级覆盖率保持100%,积极争创省三星级以上档案室。督促和指导基层企事业及直属单位做好档案工作,促进基层单位档案工作上等级、上水平。
(三)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档案安全工作列入部门考核内容,严格落实档案馆(室)的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建立档案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档案库房的“八防”措施,强化档案利用和信息数据保密安全管理,档案馆核心数据库实现内外网物理隔离,实现馆藏全部数据的异地异质备份。规范档案公开程序,对拟开放档案严格进行保密鉴定审核,严禁把应保密的文件、档案上传到非***网络上。
四、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一)完善全区档案数字化应用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全区档案管理系统,力争“十二五”末,全面完成区档案馆核心数据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保证全区各部门档案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管理与利用同步实现。使全区档案管理系统应用平台延伸至社区、园区,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对现代信息服务的需求。
(二)认真开展数字档案馆(室)的创建工作。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是全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满足群众对档案信息的需求,也有利于部门对信息资源的安全有效管理。档案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数字档案馆等级评估办法》苏档规发〔2012〕1号和《江苏省数字档案室等级评估办法》苏档规发〔2012〕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保证安全、合理适用”的原则稳步推进。
(三)充分发挥区政府公开信息查询中心服务功能。全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区档案馆移送政府公开信息,区档案馆充分利用区电子政务平台,构建电子文档的收集、存储、加工、管理、利用体系,实行电子形式文档一体化和馆室一体化,及时为全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五、加强档案法制和队伍建设
(一)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省、市档案工作条例,全面实施档案“六五”普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档案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范围和相关培训。突出重点要点,强化学习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
(二)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对档案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或个人要通报批评,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档案法》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每年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开展档案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好年度档案检查工作和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健全档案工作监督检查机制。
(三)加强档案队伍建设。要选配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热心档案工作的同志从事档案工作,着力加强区机关、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的选配,指导园区和民营企业档案人员选任,加强档案干部的继续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区档案局要加强自身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档案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对在档案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调动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广大档案人员做好档案工作的热情,推动全区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