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自2月2日起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切实减轻社会和群众负担,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鼓励疾控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精神,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于2月2日零时起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法)收费标准由120元/次下调至80元/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PCR法,指混合检测,限政府指定的大规模人群筛查)收费标准为20元/次;新型冠状病毒抗体(包括总抗体、IgM、IgG)检测收费标准由 40元/次下调至30元/次。
为做好我省各级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管理工作,去年10月,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明确疾控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收费标准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同时明确,“收费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时,疾控机构收费标准同步调整”。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省发展改革委已通知省疾控中心和各地发展改革委,我省各地疾控机构自2月2日零时起同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