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务服务中心城管服务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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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部门 | 事项类别 | 序号 | 事项 | 要件 | 法律依据 | 工作流程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办理地点 | 备注 | ||
城管88219860 | 行政许可项目 | 1 | 道路挖掘审批(二环内区管街路) | 1、临时(挖掘、施工工地)占道申请书3份; 2、区管道路占用施工行政审批表(挖掘)2份; 3、沈阳市规划院或勘察测绘研究院下达的管线工程定线完结通知书复印件2份; 4、沈阳市规划院或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1:500图复印件2份; 5、顶管施工:沈阳市规划院或勘察测绘研究院竖向施工设计报告复印件2份;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及***、核准图复印件2份;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通知书复印件2份; 8、施工方案2份 | 辽住建【2011】240号《关于调整辽宁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公安窗口审批—城管窗口勘验—窗口审批—窗口发件 | 5个工作日 | 沥青路面520元/㎡、条(料)石路面500元/㎡、水泥砼路面300元/㎡、彩色方砖230元/㎡、人行步道方砖215元/㎡、边石、卧石158元/㎡、砂石路面87元/㎡、土路30元/㎡、规划路30元/㎡。 | 辽宁省住建厅《关于调整辽宁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住建[2011]240号) | 城管窗口 | |||
2 | 道路占用审批(二环内区管街路) | 1、临时(挖掘、施工工地)占道申请书3份; 2、区管道路占用施工行政审批表(占道)2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2份; 4、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2份; 5、装修前门面到边石彩色实景照和装修后门面到边石彩色实景效果图各2份。 | 沈文城发(1993)8号《关于调整收取占道费标准的通知》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公安窗口审批—城管窗口勘验—窗口审批—窗口发件 | 2个工作日 | (一)繁华地区一年以内基建工地占道1.00元/日㎡,其它占道10.00元/日㎡。一年以上基建工地占道2.00元/日㎡,其它占道10.00元/日㎡。
(二)一级街路一年以内基建工地占道1.00元/日㎡,其它占道2.00元/日㎡。一年以上基建工地占道2.00元/日㎡,其它占道4.00元/日㎡。(三)二级街路一年以内基建工地占道0.50元/日㎡,其它占道1.00元/日㎡。一年以上基建工地占道1.00元/日m2,其它占道2.00元/日㎡。 (四)街巷路一年以内基建工地占道0.30元/日㎡,其它占道0.50元/日㎡。一年以上基建工地占道0.60元/日㎡,其它占道1.00元/日㎡。(五)占用道路的各类停车场、市场(含摊区)0.10元/日㎡。 | 沈文城发(1993)8号《关于调整收取占道费标准的通知》 | 城管窗口 | |||||
3 | 城市排水设施占用、户管接设审批 | 1、临时(挖掘、施工工地)占道申请书3份; 2、区管道路占用施工行政审批表(占道)2份; 3、接设排水申请书2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及***、核准图复印件2份; 5、施工方案2份。 | 沈政发【1993】25号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现场勘验—窗口审批—窗口发件 | 7个工作日 | 城管窗口 | |||||||
4 |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地占用、树木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园林设施占用(二环内区管街路) | 一、申请书3份; 二、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市政工程施工临时占用绿地或伐移城市树木,须提供市规划、建设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 2、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占用绿地或伐移城市树木须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定线图等)复印件2份; 3、开设机动车通道占用绿地须提供市交警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2份; 4、因交通肇事造成的树木及绿地损坏须提供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 | 沈政发【1993】4号《沈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2010年12月1日《沈阳市绿化条例》 沈城建发《2007》50号 沈城建发《2007》57号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现场勘验—窗口审批—窗口发件 | 5个工作日 | 一、损坏绿地补偿标准 (一)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按照相邻地块市场评估价格3倍数额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 (二)临时占用绿地按每天每平方米1元标准收取损坏绿地补偿费。 二、树木及附属设施损害补偿标准 (一)树木损害补偿标准 1.一般落叶乔、灌木损害补偿标准(杨、柳、榆、槐、京桃等速生树种)。落叶乔木补偿标准:树木胸径5厘米以下50元、5—8厘米100元、9—12厘米150元、13—16厘米200元、17—20厘米300元、21—25厘米400元、26—30厘米500元、31—35厘米800元、36—40厘米1000元、41—45厘米1500元、46—50厘米2000元等。 |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沈阳市物价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城市损坏绿地补偿标准和树木损害补偿标准》的通知(沈城建发[2007]50号 | 城管窗口 | |||||
5 | 城市排水许可证审批(二环内区管街路) | 一、既有排水户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近三个月用水量证明(水费收据); 4、近三个月内的排放污、废水水质检测报告(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出具) 二、在建工程项目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排水管网图; 4、室外排水接设审批手续; 三、竣工项目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室外排水竣工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室外排水接设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报告。 注: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需加盖骑缝公章。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签署意见(盖章)—窗口发件 | 即时办理 | 城管窗口 | ||||||||
6 | 城市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排放审批 | 1.沈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5份,按要求加盖公章,质量监督申请受理书3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安全技术措施原件1份,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须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批准书)复印件1份。 4.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中标人页),已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6.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织机构列表材料各1份,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简历页。施工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园林绿化单位无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监理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应按要求打印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打印页带投标水印,建设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7.提供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五方单位责任主体的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涉及勘察的项目的可减免勘察单位相应材料)。 8、特殊说明或批示文件。 | 【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 【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规范性文件】《沈阳市人民政府第八次行政审批项目调整结果公告》(2011年5月6日)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签署意见(盖章)—窗口发件 | 即时办理 | 城管窗口 | |||||||
7 | 道路挖掘施工占道审批(二环内区管街路) | 1.沈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5份,按要求加盖公章,1、临时(挖掘、施工工地)占道申请书3份; 2、区管道路占用施工行政审批表(占道)2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复印件2份; 5、现场照片(普通A4纸打印)2份; 6、施工方案2份; | 沈文城发(1993)8号《关于调整收取占道费标准的通知》 | 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签署意见(盖章)—窗口发件 | 即时办理 | 城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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