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阅读加强纪律性发展有保证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句耳熟能详的传统口号,至今仍昭示着令人信服的价值和力量。“纪律性”在这里特指广大党员应遵循的包括法规、准则、条例等在内的社会规范的总和。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党的基础性法规,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
好的纪律是用来敬畏和遵循的!新《准则》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树立了道德的“高线”;新《条例》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能触碰的“底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必须看齐“高线”、守住“底线”,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邓小平同志早就提醒我们:共产党员要“一怕党、二怕群众”。其中关键,就在一个“怕”字,这就是敬畏。敬畏是自律的开端,心有所畏,才能规矩行事、才能行有所止。对党员干部而言,只有对组织、权力、法纪、群众怀有存于一心的敬畏,才可能唤醒内心深处的道德感,使遵规守纪成为行动自觉。有了敬畏,才能面对组织不阳奉阴违,面对权力不忘乎所以,面对诱惑不迷失自我。正所谓“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
鹏宇书记在《沈阳工作》上撰文《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强调清正廉洁是敢于担当的底气。“党员干部只有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守住底线,时刻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干干净净为官,才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官有所畏,业有所成。无私才能无畏,手脚干净才有担当的资格和底气,才能肩膀硬、腰杆直。过不了廉政关,就没有担当可言。”新北区长在《沈阳日报》纪检专刊上撰文《守纪律、讲规矩,做担当履责的带头人》,明确要“知义”、“知行”、“知责”,当好“明白人”、“践行人”、“推动人”,进一步提出要“吃透精神”、“规范行为”、“指导工作”,通过制定出台《皇姑区政府相关工作流程(试行)》、《皇姑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等,使政务工作“透明化”,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实行“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监管,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加强纪律性,队伍、工作、发展才有真正的保证!